烟草局通报行业上半年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托盘联运及运输管理工作情况
7月3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卷烟托盘联运及卷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通报指出,上半年,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公司返还卷烟包装箱5866.07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下同),总体返还比例为92.81%;商业企业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累计返还总量为230.86万只。工业公司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761.98万箱,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52.55%。其中,浙江、重庆、安徽、云南、江苏、福建、北京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比较高,返还均超过100%;安徽、云南、贵州、湖北、上海等省级工业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吉林、黑龙江、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任务完成进度较快,已累计完成全年任务量的60%以上。行业累计使用塑料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69.9万箱;累计向打叶复烤企业返还片烟箱16.06万只,折合卷烟包装箱80.3万只。
根据通报,上半年,行业工商企业卷烟托盘联运总量为628.43万箱,同比增长8.1%,累计完成全年任务量的62.8%。其中,内蒙古、甘肃、江西、陕西、福建、湖北、江苏、海南、北京、重庆、山东、广西、河南、四川、上海、湖南等省级商业企业任务完成进度超过60%;江西、福建、陕西、湖北、重庆、湖南、山东、安徽、广西、江苏、上海等省级工业公司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任务完成进度均超过60%。福建、江西、云南等3家省级工业公司和福建、江西、辽宁、大连、四川等5家省级商业企业积极开展卷烟纸滑托盘联运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报显示,上半年,行业工业公司卷烟总运量为3016.7万箱,同比增长7.9%;卷烟运输总周转量为245715.8万吨公里,同比增长4.2%;卷烟运输总费用为175679.5万元,同比增长6.2%。其中,河北、安徽、四川、陕西等省级工业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甘肃、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单箱平均运输费用同比降幅较大,降幅均超过10%;河北、山东、广西、四川、陕西等省级工业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卷烟运输平均吨公里运费和周转量同口径“双降”。
通报要求,行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将卷烟包装箱作为工商企业间卷烟运输的周转用箱循环使用,把循环利用工作作为生产流通过程的常态化业务,积极研究探索利用第三方公司开展卷烟包装箱回收运维工作,逐步的提升规模效益和利用效率;继续加大卷烟纸滑托盘的应用推广力度,逐步形成同城之间传统卷烟托盘联运和远距离之间卷烟纸滑托盘联运相结合的高效单元化联运体系;在满足市场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工商间中远距离干线运输中慢慢地提高铁路运输占比,有计划地减少柴油车承运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