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交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品进出口处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处理方法》《出口商品配额投标方法》等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则,现发布2024年货品出口配额总量及配额处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4年,甘草及甘草制品、药料用人工栽培、活猪(对港澳)、活牛(对港澳)、活鸡(对香港)、锯材、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分别为520万千克、114万千克、158.04万头、2.8万头、300万只、10万立方米、1700万千克。
二、出口上述货品的对外交易经营者应向商务部请求获得配额(全球或许区域配额),凭配额证明文件或许配额投标中标证明文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为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处理货品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三、2024年出口配额(以投标方法分配的配额在外)请求时刻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请求人需将请求材料提交给地点当地的省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对请求材料来核实并转报商务部。
四、商务部依法对受理的请求进行审阅查看,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配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请求人。
五、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经过投标的方法来进行分配,有关请求的条件和程序等事项另予发布。
六、2024年持续暂停磷矿石、白银出口配额处理,实施出口许可证处理。符合条件的出口磷矿石或白银的对外交易经营者,可凭有用的货品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加工交易项下出口白银按规则处理),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处理货品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七、本公告所称省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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