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对颍上鼎鑫工艺品有限公司行政处分决议书

时间: 2024-07-05 01:12:43 |   作者: 钢带木箱厂家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5日,深圳海关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行政处分决议书。

  2019年7月5日,当事人颍上鼎鑫工艺品有限公司托付司机廖某,驾驭粤ZGB13港车,持205213069号出口货品报关单,以一般交易方法,向文锦渡海关申报出口木柜179件,经海关查验,实践出口货品为木柜20件,还有未向海关申报的木架54个、木夹板172件、木围身板38件,申报不实货品价值人民币24.1万元。

  以上行为有海关检查(查验)记载表、出口货品报关单证、涉案物品相片、当事人陈说、查询笔录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十五条(五)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实行上述处分决议。

  当事人不服本处分决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可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海关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则,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能够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六十条的规则,当事人逾期不实行处分决议又不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海关能够将拘留的货品、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许以当事人供给的担保抵缴;也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8812】中止丢失的脚步如何将店肆打造成蓄客池

 

【48812】关于济宁筑铭工艺品有限公司(行政处分决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