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2日电(记者郭莹玉)我国参照世界规范修订了木质包装检疫办理规矩,这一办法将大大加强对进出境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广州举办关于进出境货品木质包装检疫监督办理办法的听证会。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司长夏红民说,1998年以来,木质包装传带林木有害生物的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广泛重视,包含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相继采纳紧迫检疫办法,对木质包装拟定了一系列严厉的检疫要求。但由于各个国家对进境木质包装提出的除害处理规范不同,木质包装检疫办法可谓形形色色,进出口企业难以把握,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对世界交易带来了负面影响。
2002年3月,世界植物保护条约秘书处拟定并发布了第15号世界植物检疫办法规范——《世界交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办理原则》。这个规范于2003年7月收效以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以及欧洲联盟,连续参照世界规范拟定或修订了自己的木质包装检疫办理规矩。
夏红民以为,施行木质包装检疫世界规范,能愈加进一步进步进境把关效能,更有效地避免林木有害生物传入,一起有利于改变检疫监督办理模式,加速通关验放速度,保证进出口交易的顺利进行。因而,质检总局参照这一规范,对我国现行木质包装检疫规矩进行了修订。
木质包装不是货品,但它却与货品严密相关,集装箱运送的货品简直都有木质包装。正因为木质包装触及货品品种多、影响面广,为减小施行木质包装检疫世界规范对交易的影响,使新规矩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质检总局依照世贸组织的透明度规矩,分别在北京和广州举办听证会,广泛寻求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定见和主张。(完)(来历: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