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新业态助力乡村振兴(广州)论坛暨预制菜供应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大会(以下简称“论坛”)在广州市举办。论坛现场还发布了《中国预制菜出口调研报告》 , 该报告结合当前部分企业成功出口案例,从不同国家出口标准、产品品质衡量准则差异、贸易和技术壁垒等方面开展叙述,剖析当下预制菜出海难题,并给出了出口应对措施。
近年来,许多中国预制菜企业都在布局出海,一些品牌在海外市场的表现不俗。2023年1-7月,冠海水产出口预制菜1.7亿元,同比增长18.5%。2023年1-8月,国联水产在 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市场出口预制菜7470万元,同比增长12.7%。
目前国外市场对预制菜的接受度远高于国内,市场空间广阔,吸引企业竞相出海,美国西斯科Sysco的运营模式一直是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的学习对象, Sysco是北美最大的食品配送企业和最大的食品销售企业,也是全球预制菜行业的引领者,年营收达到686.3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017亿元),向全球约72.5万个客户提供食品和相关服务,为36万家餐厅和饭店提供餐食。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支持预制菜。1990年后的30年间,日本冷冻食品C端市场占比从25%提升到50%。到2021年,C端市场超过了B端,同时,冷冻预制菜产值也占到了日本冷冻食品总产值的90%。
根据海关数据,2023年1-7月,烟台市实现预制菜产品出口20.6亿元;2023年1-8月,广州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出口熟肉制品、烤鳗、酸菜鱼、鱼腐鱼蛋等预制菜约2.3万吨,货值约13.6亿元。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规定,企业出口预制菜等食品时,必须要格外注意以下事项:
● 备案与对外推荐注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对所在地海关备案,海关总署统一公布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国家(地区)对中国输往该国家(地区)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向住所地海关提出申请,住所地海关进行初核后报海关总署。
●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可以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可以少于2年。
● 食品包装和运输方式。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出口食品包装和运输方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运送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 海关监督检查。出口食品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标准要求的,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关出口食品能够直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可以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海关对出口食品在口岸实施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 通报核查。出口食品因安全问题被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通报的,海关总署组织并且开展核查,并根据自身的需求实施调整监督抽检比例、要求食品出口商逐批向海关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撤回向境外官方主管机构的注册推荐等控制措施。
出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对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害发生,并对所在地海关报告。
● 食品标准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别的条件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有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建议您提前熟悉国家相关出口食品的法律和海关相关规定,进一步了解出口预制菜管理要求。
#海外加盟餐饮#餐饮全球化#餐饮本土化#海外招商#特许经营#中餐出海#海外开店#海外餐饮加盟#海外加盟奶茶#開放海外加盟#餐饮咨询##餐饮加盟#海外投资#海外移民#投资移民#餐饮出海#餐饮品牌出海#餐饮人#海外创业#海外创业项目 #海外加盟奶茶#餐饮峰会#中外文化交流会#企业出海#品牌出海#外贸 #预制菜出海#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